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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6-07 18:49     (点击: )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教办教科〔2024〕169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1.已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2.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须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

正式出版的著作,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3.申报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2.正式发表的论文,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3.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

4.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

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三、学校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负责申报成果的汇总、报送,并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天鹅湖校区科研处4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1.成果原件(复印件)1套(本)、《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纸质文本2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文本1份并加盖院系公章,科研处长签字。

2.《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mxkyc2012@126.com,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报送单位名称+份数”。

3.材料需一题一袋报送,材料袋正面需注明成果名称、申报姓名、主持人所在部门等信息。

上述成果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

附件2: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7日

附件【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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