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引导我院科研人员坚守学术道德,践行学术规范,形成以尊重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具备求真务实、严谨自律、勇于创新、敢于开拓的治学精神和科学精神,根据学院“清廉校园”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清廉校园·清朗研风”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学风,提高我院科研人员诚信意识,督促科研人员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让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教师科研能力成长和学院高质量发展持续夯实发展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研讨。各院部、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对《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学术规范文件进行学习研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熟知文件要求。
(二)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全员培训、教研室(科室)培训、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大力宣传严谨治学、科研诚信、刻苦钻研的先进典型,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反思总结,努力将优良的学风深入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引导科研人员树立尊重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
(三)做好经验总结。各院部、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巩固取得的成果,推动我院科研人员对学术不端在思想上,实现从不敢到不能再而不想的转变,努力把清朗研风宣传教育活动成效转化为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实际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院部、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科研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良好的部门科研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道德自律。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起着至关重要作用。一定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务求宣传教育实效,督促科研人员形成道德自律。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清廉校园·清朗研风”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于2023年5月5日前将院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总结报告及宣传报道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mxkyc2012@126.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