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主管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全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制定和修订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全校性和校际间的科研活动,管理.指导和检查全校科学研究工作;
4.做好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的论证.申报及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结项.鉴定.成果转化及优秀科研成果报奖工作;
6.规划和管理各类科研课题,合理配置学校科研资源,编制学校年度科研经费预算,做好科研项目的经费配套和经费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科技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8.审批各种科技合同,检查.督促科技合同的执行;
9.管理校属各类研究机构,负责学生科研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各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等科研平台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级创新团队.创新人才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博士基金的申报立项与结项工作;
13.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4.审核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量。
15.组织和管理校学术委员会工作;
16.负责全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科研成果展览.科技宣传及培训工作;
18.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年度科技统计工作;
19.组织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评审;
20.做好科技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