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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9-11-29 11:34     (点击: )

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省级教改项目分为三类: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省级一般项目,层次比例分别为5%、30%和65%。

(一)立项选题。项目选题应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省、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特别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学校吸收行业、企业及其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学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和实践。

二、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拓展到有关研究会。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方式。省级一般项目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认定。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三)立项数量。2019年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改立项200项,包括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

(四)申报限额。学院限额4项。学校在推荐项目立项时应统筹考虑,对教学名师、骨干专业教师和精品课程主持人等给予倾斜。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省级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从重点项目中遴选,由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国家级优质学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以上的学校牵头组织申报,每校不超过2项。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学校要同步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省级教改项目要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经校内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只接受学校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1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学校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省级一般项目以审核认定方式确定,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通过公开答辩、集中评审方式遴选确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省级教改拟立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四、项目管理

(一)研究时间。省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二)研究经费。省教育厅对省级重点以上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对省级一般项目,学校给予不低于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研究管理。省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经费投入,督促检查指导,实行年度考核,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四)研究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审核,在申请结项之前3个月,报省教育厅同意、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次变更。

(五)项目撤销。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省教育厅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学校下次省级立项的申报限额。

五、相关要求

1.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并报送的材料包括: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1式5份)、《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smxkyc2012@126.com,以部门为单位发送电子稿,内含汇总表和个人的立项申请书,邮件主题为:部门名称+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指最具代表性、与所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超过3篇)或出版的专著目录复印件。证明材料1式4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3.接收材料时间:2019年12月6日下午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地址: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亦然 马志强

联系电话:2183538

                                    科研处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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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河南省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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